學校查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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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1月11日起, 台灣護照持有者進入歐盟進行短期停留或學習不超過90天,則不需申請簽證。
若您計劃在荷蘭就學三個月以上,則須向荷蘭移民局IND申請MVV與居留證VVR,學生需在學校發出錄取信後委託學校代為辦理。
申請MVV:
- 申請文件:(費用與申請文件各間學校有所不同,開始著手前須先與學校確認)
- 申請表格
- 六個月內白底彩色照片35*45mm
- 六個月以上效期之有效護照影本
- 荷蘭學校之入學許可
- 英文財力證明
- 英文醫療保險證明(須涵蓋在荷蘭停留期間)
- 簽證費用
- 其他輔助文件
- 一旦荷蘭學校通知您MVV已經由IND核准,請立即到荷蘭貿易暨投資辦事處NTIO預約遞交護照的時間
- 簽證若順利需 3至 5 個工作天,即可收到NTIO快遞回來內附MVV貼紙的護照。
申請居留證VVR:
- 抵達荷蘭後需在90天內到當地的市政廳辦理VVR,同時需要出示出生證明。出生證明需要經過法院公證、外交部領事局驗證與NTIO認證三道手續在荷蘭才具有公信力。
荷蘭貿易暨投資辦事處聯絡
地址:臺北市信義區松高路1號,遠雄金融中心13樓2室
電話: +886-2-27135760
傳真: +886-2-27130194
簽證領事組:+886-2-27198139
簽證申請:周一至週三,上午9點至上午11點
歐美加提供的簽證服務
- 簽證表格填寫
- 提供簽證準備文件、費用指導說明與翻譯
- 在面試、遞件前準備協助模擬面試
- 協助預約面試時間。
想了解更多服務,請洽02-2388-8900 / 04-2328-3020